法律評論與新知

離婚全面作戰

正在離婚訴訟的夫妻,卻還住在同一個屋簷下,姑且不論那氣氛有多尷尬,而是禁忌特別多,一步踏錯,便整盤皆輸。
他已是耳順之年,雖事業有成,為人風趣,但難以啟齒的人生遺憾,便是難擋家內河東獅吼;家中嬌妻對他諸多抱怨與嫌惡,無論是否為公開場合,妻子對他總是冷嘲熱諷。他忍受多年後終於提出離婚,她不屑,只道看他有多少能耐讓她點頭離婚。於是他向律師求助。

4大守則求無過失

他問律師可有離婚訴訟應行注意事項?律師指示,第一,不可搬遷,否則落得自己是遺棄之人,而讓離婚過失較重,所以他謹守指示,繼續隱忍未敢離去;第二,自己不可代收法院文件,否則送達不合法,因此他只敢喚著孩子幫忙代收,然後小心翼翼地放在梳妝台上讓她拆閱;第三,繼續錄音蒐證,但必須限於自己也在場情形下錄音,否則會多一則妨害祕密罪,所以他在夜裡依然穿著外衣,以便於衣服內擺著小型錄音機,隨時因應,只是他經常發現前一日的錄音全被刪除;第四,不要犯下語病,讓自己不當言語也被妻子反蒐證,也盡量避免與異性友人接觸,避免落下話柄。
他已經非常遵從律師指示了,卻仍犯了一件最大忌諱,讓整個訴訟功敗垂成。
在法庭上,法官詢問他妻子是否如錄音譯文,這般責備辱罵自己先生?他妻子聞此,挑眉淡掃坐在對面的他,他則低著頭坐在律師身邊,不敢回望妻子。孰料妻子開始哭哭啼啼地認錯,她說夫妻幾十年,偶有爭執也是人之常情,她也已是半百,希望給她機會,自此願意改錯;他的律師反駁,表示這婚姻已無法挽回,她立即向法官表示,上周兩人還發生性關係,夫妻關係和諧,未到決裂。律師隨即驚訝地望著他,只見他把頭垂得更低了,默認了這件事,最後法院判決駁回離婚訴訟,並特地在判決書上記上這一筆。
訴訟就如服用中藥,禁忌特別多,但因人而異,難以一體適用。只是故事中這帖處方箋少了禁止性事,便藥效盡失,真是可惜了。


《愛情臉書》賴芳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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