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評論與新知

你可以有另一個選擇

近日報導指出一位張姓男子不服家暴案件判決,憤開砂石車衝撞總統府。姑不論這件家暴報導是否為真,我倒想起一件小故事。
這對夫妻都有很好外在條件,原是人人欽羨的金童玉女,婚後不久就有了小孩,然而也因為孩子的到來,進入家庭關係緊張期,這位男士面對婚姻衝突時,摑了妻子耳光,並把妻子推倒在地,妻子驚訝得無法言語。於是,這樣的暴力,接二連三的出現,直到小孩2歲多,他開始用剪刀把她的衣服剪碎,妻子終於心碎的帶孩子離家,那天他看到她報警時,竟手持水果刀恐嚇她同歸於盡,於是她聲請保護令。
「律師,婚前他對我呵護備至,萬萬沒有想到他婚後竟會暴力相向……」她泣不成聲。

暴力老公接受諮商

「妳可以聲請保護令,禁止他繼續施暴、騷擾和追蹤,也可以聲請他遠離妳的住居所地及工作場所,及孩子暫時監護權保護令等,尤其建議聲請加害人處遇令,讓他與心理諮商師做12到24次認知輔導,這也許比較可以解決妳的問題。」我解釋保護令程序與功能,法院很快核發保護令。
「律師,我已完成加害人處遇,很高興有這機會接受心理諮商,如果不是諮商師的協助,我都已經忘了童年和媽媽為了躲避爸爸的暴力而躲在桌子底下的日子,當年我還發誓自己絕對不會這樣對待自己的妻子……今天我來找妳說這些話,是想請妳轉告我的太太,我已深知自己的錯誤,請給我機會,但如她選擇離婚,我也會尊重。」這位男士來到律師樓,哽咽的說出童年往事。我非常動容他的坦誠與面對的勇氣。
我允諾盡力轉達並協助雙方溝通,在他離去前,我急著問他是否繼續諮商,他微笑著說:「當然,諮商師說免費再送我兩次呢!他是我的貴人,我非常感謝。」
這對夫妻最後雖終是離婚收場,但幸運的是,他們都在諮商師或專業人士的支持下,各自在創傷後展現復原力。在此也提醒所有面對困境的朋友,用「對」的方式求助是很重要的開始。


賴芳玉《愛情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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